許多素食主義者在外用餐不僅要找很久,而且還要到處問,更有些標示僅標「素食可食」,但這樣的寫法,除了標示不夠清楚之外,素食消費者也無法依個人需求作選擇。因為素食可分為「全素或純素」、「蛋素」、「奶素」、「奶蛋素」,以及「植物五辛素」。選擇素食的人都會嚴格篩選食材,以上5種素食分類雖然都有「素」字,意義卻不相同。
全素或純素:只食用不含奶蛋、植物五辛(蔥、蒜、韭、蕎及興渠)的純植物性製品;蛋素:食用全素或純素及蛋製品;奶素:食用全素或純素及奶製品;奶蛋素:食用全素或純素及奶蛋製品;植物五辛素:食用含植物五辛(蔥、蒜、韭、蕎及興渠)的植物性製品,若含奶或蛋者須於內容物名稱確實標示。若產品中摻雜葷食,則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0條第1項食品良好衛生規範規定,將限期改善。
衛生署在97年7月公告要求宣稱為素食之產品外包裝,依5大類如實標示,經過宣導期後,已於98年7月1日起嚴格執行,讓素食人口可以安心選購各類產品。食品業者應依法提供符合規定的包裝食品標示,供消費者選購時參考,民眾在選購食品時,最好選購完整包裝的產品,購買前更要先看清楚標示內容,以免買到不符合自己需求的產品。
業者若宣稱為素食產品,結果卻被檢驗出含有動物性成分,如豬肉、魚肉、雞肉等,則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7款攙偽之規定,將處以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。情節重大者,並得命其歇業一定期間、停業或廢止其公司、商業或工廠登記證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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