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添加物合法使用,是可以維持食物品質的穩定、使有更好的外觀及口感、增加香氣、增加風味與營養等等。
許多民眾被媒體教導,只要成分當中含有看不懂的化學式,就是添加了化學物質,看不懂就不要買最安全。所謂看不懂的化學物質,通常就是所謂的食品添加劑,
其實只要了解了食品添加劑,就會知道並不像媒體或是民眾認為得如此可怕。
台灣法律明文規定,食品添加物應全部標示,若產品混合2種以上的食品添加物,應分別標明添加物名稱,落實「透明標示」。此外,耶規定食品業者必須落實查驗登記及登錄原則,單方須辦理禪驗登記,複方須逐一登錄成分及添加物等配方,政府也預定將食品添加物列為食管法的優先登錄對象。
如果不是食管署表列的食品項目,依法不得使用於食品中,一旦違法使用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的添加物,可處以罰鍰及判刑。合法添加物若用量超標,亦可處以罰鍰。
以下簡單介紹坊間常見食品添加物類別:
防腐劑:
可抑制微生物、細菌及菌的生長,延長食物保存期限、防止食物腐壞、降低食物中毒風險等等。
抗氧化劑:
防止油脂腐敗,避免出現油耗味。除二丁基羥基甲苯(BHT)、丁基羥基甲氧苯(BHA)等,生育醇(維生素E)及L-抗壞血酸(維生素C)也是常見的抗氧化劑。
甜味劑:
代糖可讓糖尿病緩者或減重民眾享受甜味,又不會使血糖飆升,但仍必須注意使用量。
著色劑:
增加食物鮮豔色澤及賣相,以及避免食品加熱過程中,造成顏色或香味的散失及品質的不穩定。
大部分著色劑可被人體排出,但有研究指出,黃色四號可能與氣喘、過敏及幼童過動有關。另外,依規定不得添加在生鮮蔬果或魚蝦貝類、肉類、豆類、海苔、醬油等等,避免掩蓋食物本身腐敗變質等事實。
其中,可樂及醬油常添加的焦糖色素,在加工過程中所產生的衍生物4-甲基咪唑(4-MEI),在老鼠實驗中大量餵食,恐增加引發肝、腎及淋巴癌的風險,目前已針對可樂及醬油分別訂定明確的使用範圍及4-MEI限量標準極嚴格規範修正草案,最快今年開始實施。
漂白劑:
以亞硫酸鹽類為主,對容易氧化而變成褐色或黑色的食物,抑制氧化作用,防止食物變色,例如:金針菇…,建議消費者選購時,可細聞是否有刺鼻味道,浸泡一段時間後再烹煮。
膨鬆劑:
增加食物空隙,變得更酥鬆美味。常用於麵包及蛋糕等製作,近來部分膨鬆劑含鋁引發健康危害的論點,雖未有科學定論,但已造成民眾的憂心,國際間對含鋁食品添加物的規定標準不一,食管署仍在調查國人膳食中攝入鋁的風險評估,並擬定相關對策及規定。
保色劑:
除了能保留原有色澤外,還能抑制肉毒桿菌的生長,同時具有保色及防腐的雙重功效。最常見於醃製魚肉製品中。
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劑,能有效增加食物的保存時間,降低食物腐敗變質的風險,提升食物的賣相、營養價值及口感等等,對現在食品加工扮演極重要的角色,只要食品業者確實遵守法規限制,提供給民眾的食物品質則會大大提升。透過政府的把關,民眾可安心的食用。